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包惠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2025-05-28本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包兰线白彦花、乌拉山、西小召、景阳林等4座牵引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19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大修计划及节能环保指标计划》(呼铁计〔2025〕74号)和《关于包惠线无人化改造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包头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并已出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5〕282号、315号、316号、317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包惠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白彦花、乌拉山、西小召、景阳林牵引变电所。
建设规模:包惠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4座牵引变电所、4座分区所更换高压侧110kV三极隔离开关及电流互感器,更换27.5kV断路器、避雷器,安装27.5kV电动隔离开关操作装置,更换27.5kV单极电动隔离开关电动操作装置,更换综合自动化系统、二次电缆,配套远动系统改造。新装数据安全防护装置、滤波稳压装置、大地网在线监测装置、牵引供电运行状态监测分析系统、高压设备在线监测装置。
(2)生产辅助房屋窗户、围墙、大门场坪等改造,并增加防盗措施,辅助监控系统通信通道改造,接入邻近车站不低于20Mbps通道带宽,并对通信设备扩容,敷设光缆。
(3)工程内容均以设计图纸工程量经预算审批后为准,设计图纸联系包头供电段项目管理人员。
施工中应遵照《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并与其他有关专业密切配合。
(4)对包惠线变电所无人化改造建设过程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和工期等。
2.3监理费用:42.3013万元。
(其中,白彦花牵引变电所:13.1646万元;景阳林牵引变电所:10.1947万元;西小召牵引变电所:11.5283万元;乌拉山牵引变电所:7.4137万元)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
2.5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铁路工程相关验收标准。
2.6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3.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5年6月3日20:00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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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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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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