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氯化系统安全环保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询价公告
2025-05-2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氯化系统安全环保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采购公告
受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的委托,就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氯化系统安全环保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进行采购,潜在响应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下载)竞争性询比价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询比价响应文件。
一、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氯化系统安全环保提升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服务;成交人应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GBZ/T 197-2007 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TCE氯化系统安全环保提升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出具报告。
本项目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氯气、乙炔、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化氢、噪声。
二、 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日起);
三、服务实施地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未被巨化集团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在巨化集团有限公司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投标。
4、供应商必须是浙江省内注册单位且具备相关资质。
(二) 特定条件(询比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从事过大型化工或石化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检测评价项目。(提供相关证明,
合同、发票影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4、响应人需进行现场勘查,未到实地勘查不得投标。
5、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单位无严重违法记录,不得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记录(备注:任何政府单位处罚金额≥5万,都算严重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它要求。
(三)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采购,不得转包、分包。
五、获取竞争性询比价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地点(网址)(登录后查看)
4.竞争性询比价采购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获取竞争性询比价采购文件所需提交资料:……。
六、递交询比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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