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2025-2027年安全生产巡查辅助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9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2027年安全生产巡查辅助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省内各地市
2.2 规模:
2.2.1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为4×350MW燃煤发电机组、2×66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239号。
2.2.2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新澳97号。
2.2.3华能(福建漳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热电新建工程,建设2×50MW配2×600t/h+2×300t/h锅炉机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疏港南路567号。
2.2.4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风电装机容量43.6MW,光伏装机约700MW。风电场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赖源乡。光伏分布福建省各地市(巡查范围仅含已转生产光伏项目)。
2.2.5华能(福建)海港有限公司,负责将军帽一期工程1个20万吨级散货泊位、6个堆场生产运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新澳村将军帽。
2.3 服务时间: 每次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原则上招标方提前7天将需要检查内容及安全管理服务的要求通知投标方。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 服务内容: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需求制定检查方案、流程、表单,结合检查内容及安全生产巡查辅助理服务要求组建专家团队代表招标方参加项目(厂区)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现场发现问题形成成果文件交付招标方,并跟踪指导后续的整改闭环。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5人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为化工安全或建筑施工安全或其他安全。(需提供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05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