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及监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7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25〕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的山间腹地中的白芨沟煤矿、原大峰煤矿、原大石头煤矿、原汝箕沟煤矿和二道岭井田范围内,距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行政区划属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一期工程包括北一、北三火区,北一火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06°08′40″,北纬 39°06′24″。北三火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6°09’27”,北纬 39°06’36”。包兰铁路从火区经过,白芨沟至大武口公里与109、110国道、县208道连通,交通方便。
2.2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火区治理工程实施等,北一火区面积约为 7.61 公顷,在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施工条件、灭火效果等因素基础上,北一火区灭火方法为采用浅部区钻孔+注浆,深部区采用渣石覆盖+黄土(隔水土工布)覆盖综合灭火方法;北三火区面积约为 15.72 公顷,在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施工条件、灭火效果等因素基础上,北三火区灭火方法:首先对煤火区、高温渣石区注水,降低地面温度,满足机械设备安全作业的条件,将孤岛及下部火源体、隐患煤等挖除清除,利用场地内渣石对采坑回填,地表后盖 1m 厚黄土,以防止煤层复燃。
2.2 招标范围: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测等全过程监理。
计划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23日。
2.3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并包括缺陷责任期。
2.4 项目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须提供证书及2025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5年6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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