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德州市宁津县40.01415MWp坑塘分布式光伏项目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德州市宁津县40.01415MWp坑塘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宁津县柴胡店镇位于宁津县东部,距县城约10公里,镇域面积111.8平方公里。本项目共安装组件40.01415MWp光伏组件,分为7个子项目备案,每个项目均配置0.9MW/1.8MWh储能设备,分别为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后艾村4.5914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马厂村5.4331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马海村6.5419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孟集村5.6060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苑家村5.9967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张集李道口村5.9603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津思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赵铁锅村5.8845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模式为“全额上网”。

2.2采购范围:本次拟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为德州市宁津县40.01415MWp坑塘分布式光伏项目7个并网投运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系统、变压器、电缆、监控系统、升压站设备、10kV外送线路、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投保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金额约146829041.60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周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1年。

2.4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本次采购接受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保险金额1亿元及以上的财产险保险类业务(提供合同)。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3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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