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数智中心2025年互联网出口电路使用服务框架协议(变更)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随着塔里木油田公司信息化办公程度越来越高,为满足信息化办公的需要、满足企业现代化办公的需要、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入发展,需要在市场内采购互联网电路服务。
2.2招标范围:范围将发包人公共信息网络接入国际互联网。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新疆省库尔勒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①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②具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无
3.3设备(装备)要求:无
3.4业绩要求:近二年(自2023年1月1日始至招标发布公告之日止),至少具有1例类似项目成功案例/业绩(若单个案例/业绩包含多项类似内容的,视为1项有效案例/业绩)。类似业绩指:国内互联网出口电路使用/服务/租用类业绩。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提供依据: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或任务委托书(至少包含实施内容、签章页);②结算发票。
3.5 QHSE要求
3.5.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5.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3.5.3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3.11.权利瑕疵担保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提交的服务成果和使用的技术、软件、资料或物品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潜在缺陷,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的雇员、合作成果的合作方、委托成果的当事人、继受取得成果的原权利人等)就本项目的服务成果、技术、软件、资料等主张知识产权权属,对不存在其本国或使用地国家法律的禁止规定,发包人不会因为已按照投标人正确合理的要求使用而产生侵犯任何权利或违反任何法律规定的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5-5-27至2025-6-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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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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