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一标段:汪清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试点项目工程复核
二标段:汪清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试点项目土地重估(新增耕地评定)与项目验收工作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汪清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试点项目工程复核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汪清县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试点项目土地重估(新增耕地评定)与项目验收工作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
2.5合同履约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止。
2.6质量要求:一标段: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二标段:符合《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吉林省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实施细则》、《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细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的其他基本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5年出具),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相应证明材料即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兼投,否则所有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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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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