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25-2026年入库点烟叶运输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2025-05-28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25-2026年入库点烟叶运输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2025-2026年入库点烟叶运输项目。

2.2服务内容:本项目共设置9个标段,采用入围的形式为招标人提供2025-2026年入库点烟叶(或框烟)运输。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的方式,第一阶段确定入围9家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候补供应商数量为3家;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同一入围供应商仅能承接本项目的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框架协议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要求》。

2.3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1)若投标人数量≥12家时,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9家,候补供应商数量为3家;

(2)若投标人数量<12家时,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为供应商数量的五分之四,向下取整计算,无候补供应商。

(3)第一阶段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足9家的,将进行二次框架协议采购,直至补足9家入围供应商及3家候补供应商。

2.4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招标人邀请第一阶段所有入围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争;供应商二次竞争时,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第一阶段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二次竞争报价后,投标报价(下浮率)最高的供应商优先从9个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承接,投标报价(下浮率)次高的供应商从剩余的8个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承接,以此类推。同一入围供应商仅能选择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承接。若二次竞争时出现投标报价(下浮率)相同的情况时,由投标报价(下浮率)相同的供应商抽签确定选择标段的顺序。

若第一阶段入围的9家供应商中,有放弃二次竞争,或二次竞争的过程中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低于第一阶段的投标报价(下浮率),或不能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第二阶段有效供应商不足9家的情况时,从候补供应商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足9家供应商。

2.5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预估金额详见下表,企业自筹,已落实。

序号

标段号

各标段服务对象

年度预估金额(万元)(不含税)

1

一标段

麒麟分公司

140.49

2

二标段

沾益分公司

166.96

3

三标段

马龙分公司

257.64

4

四标段

陆良分公司

327.47

5

五标段

师宗分公司

335.71

6

六标段

罗平分公司

303.14

7

七标段

富源分公司

138.16

8

八标段

宣威分公司

522.49

9

九标段

会泽分公司

116.49

2.6服务期限:2025-2026年,每年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2.7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指定地点,详见《第六章 招标要求》。

2.8服务要求:

(1)货物从起运地点出发在未到达交货地点之前,一切质量、风险、安全责任由承运方负责。

(2)承运方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将物资运至到货地点。

(3)在运输过程中承运方对承运物资负有安全保障责任,保证承运物资与登记相符,无受潮、无短缺、无丢失、无损毁、无污染、无变质、无调包、无换包。如发生上述事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托运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承运方对物资装货之后卸货之前过程中人身、货物安全负有安全责任,并在装货、卸货过程中遵守托运方安全管理规定。如因违反托运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货物损毁、丢失等责任由承运方负责。

(5)入库点烟叶运输实行在途监管。招标确定的运输公司单位,需在交通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监管服务平台注册,入库点烟叶运输车辆运行轨迹数据无偿接入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烟叶物流系统。未注册安装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未按要求开启卫星定位系统,异常停车、偏离预定规划路线,预警询问不及时如实回复、预警调查不配合,不服从原烟调出(入)单位管理的运输车辆,不得办理调拨运输手续。有调包换包行为的运输单位车辆,除按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及调拨结算价赔偿相关损失外,在云南省烟草公司曲靖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范围内永远取消入库点烟叶运输资格。

2.9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2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列入烟草行业禁入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被招标人采取禁入措施并在禁入期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3.11具有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框架协议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框架协议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8:30时至2025年06月06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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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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