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柳州静兰后区高架库地轨专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8一、招标条件
本物流中心柳州静兰后区高架库地轨专项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2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肆仟元整(¥1254000.00)。
招标内容与范围:物流中心柳州静兰库区后区高架库自2006年投入使用,原库内安装有12条堆垛机使用地轨,每条长95米,已使用18年。因地面沉降、轨道磨损、橡胶垫老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多处地轨接头曾出现裂痕,无法完全修复。并根据2024年地轨水平偏差值检测发现所有地轨水平偏差值均不符合标准要求,曾导致堆垛机故障停机,影响原料进出库效率,存在安全隐患。故对库内12条堆垛机使用地轨及其附属件进行更换。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柳州静兰后区高架库地轨专项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柳州静兰后区高架库地轨专项维修: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无。
(3)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②存在控股关系的;
③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扫描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8日15时00分00秒---2025年06月05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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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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