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连山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连山项目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3783.76

最高限价(元):633205.15

采购需求:查看

对连山区钢屯镇、塔山乡、沙河营乡“8.20”洪涝灾害水毁土地涉及的9个地块,进行治理恢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建筑业)规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供应商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至2025年06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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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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