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5年度卷包车间细支滤棒接收装置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5年度卷包车间细支滤棒接收装置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WLHTJYC-2025-05-01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30天内中标方具备改造条件,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自招标方要求的进厂之日起,1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卷包车间现有细支机组共计3台套,卷烟机机型为ZJ17,车速为6000支/分钟,目前3台卷烟机组滤棒上料均为人工上料方式。本项目将3组YF26B滤棒接收装置进行规格改造,新增细支发射管道与发射机连接,对滤棒交换站进行滤棒规格改造,实现发送细支卷烟滤棒功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9 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05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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