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北电力大学东区校园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G01。

2、项目名称:东北电力大学东区校园道路改造。

3、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东北电力大学院内。

5、计划工期:2025年8月10日-2025年9月20日,共计41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347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行业资质管理要求更新后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专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8)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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