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医联体运营大屏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2025-05-281.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医联体运营大屏项目
1.2项目编号:XX20
1.3比选采购人:郑州人民医院
1.4供货期:按合同签订内容供货
1.5比选采购内容:医联体运营大屏
1)技术参数详见比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项目 包段 |
拟比选采购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
控制价 |
1 |
医联体运营大屏 |
1套 |
49.7万元 |
49.7万元 |
1.6质量要求:满足比选采购人需求
1.7质保期: 2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比选采购项目的能力;
2.2所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2.3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比选采购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5比选采购响应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需财务账号登录后,下载全部内容),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比选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发布时间,查询后右击鼠标选择“打印”)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2.6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7如比选采购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采购响应;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采购响应;
2.9比选采购响应人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2.10比选采购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11本次比选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采购响应。
2.12本次比选采购未得到比选采购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比选采购人全部损失。
3.报名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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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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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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