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远市清新区五结合泄洪闸重建工程信息化建设(2024年)项目磋商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五结合泄洪闸重建工程信息化建设(2024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0731.44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预算金额:1710731.44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元)

1

清远市清新区五结合泄洪闸重建工程信息化建设(2024年)项目

1项

详见

磋商文件

1710731.44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进行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之《资格声明函》进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日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合同包)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资格声明函》相关要求进行承诺】;③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磋商文件【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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