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北横河泵闸及河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预制混凝土制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泵闸位于浦东机场与 N1 库区之间,规划北横河东入长江口处,新建北横河外延河道西起五期大堤、东至新建泵闸。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泵闸一座,水闸净宽 72 米,泵站设计流量 80 立方米/秒;新建外延河道(五期大堤-新建泵站),长度 2156 米、河口宽度 150 米;新建内、外河水文测亭各 1座,以及堤防提标、生产生活辅助用房等附属工程。工程等别为 I 等。站身和闸室、外河消力池、进出水池、外河翼墙、外河堤防等泵闸主要建筑物为 1 级水工建筑物;内河翼墙、外延河道护岸等泵闸次要建筑为 3 级水工建筑物;外河施工围堰为 4 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施工围堰为 5 级水工建筑物。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横河泵闸及河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预制混凝土制品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钢筋混凝土方桩

250*250*6000mm

5200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横河泵闸及河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2

钢筋混凝土板桩

300*500*15000mm

450

3

预制混凝土板梁

520*995*10000mm

5

4

预制混凝土板梁

820*995*16000mm

70

5

预制栅栏板

350*2840*2950mm

150

6

预制栅栏板

350*2950*3400mm

200

 

总计

/

/

6075

注:以上询比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询比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 2025 年 7 月至 2028 年 12 月,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横河泵闸及河道新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

6、每批次预制混凝土制品材料供方必须随车携带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或者按照需方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7、质量要求:产品各项检测指标必须满足相应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当不同规范、标准及要求之间指标不一致时,应以严格指标作为控制指标)。

7.1、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2024 年版)》(GB 50010-201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钢结构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另册])》(GB 50017-2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011-2010)、《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 50046-2018)、《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2019)要求。

7.2、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混凝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规 范 》 (GB 50666-2011) 、《 钢 筋 机 械 连 接 技 术 规 程 》(JGJ107-201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要求。

7.3、符合项目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新的质量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当以上规程、规范、标准发生更新时,以最新版的要求为准。

7.4、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5、外观检查
7.5.1、进场时每一生产批次预制混凝土制品材料须提供相对应的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均加盖鲜章)。

7.5.2、制作外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材料用量符合设计要求。预制件表面平整、无缺棱掉角、扭曲、破损或断裂现象等,如发现因质量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及时退货更换货物。

7.5.3、预制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值
混凝土预制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应无蜂窝麻面、裂缝和漏振。构件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预制构件名称

项目

允许偏差(mm)

预制混凝土制品

-1mm~1mm

-1mm~1mm

-1mm~1mm

7.6、详见预制混凝土制品材料加工图纸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参与询比的产品还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至今)由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任一标的物产品合

格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一份,且检验报告中的产品应为此次询比类似规格的产

品。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须满足上述第 1 条生产厂家资

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业绩:供应商应具有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

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一份,且合同额不低于 100

万元。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标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5、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参与;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

6、财务状况: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 6 月 5 日 17:00 前 ( 北 京 时 间 )……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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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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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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