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安县医院MR设备、精密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9
项目名称:华安县医院MR设备、精密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华安县医院MR设备、精密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1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MRI设备、精密空调及水冷机维保服务 3(年) (1)、西门子1.5T磁共振MAGNETOM Amira 含精密空调、水冷机的技术(人工)维保; (2)、提供易损备件(包含:冷头(原厂全新)1套、液氦250L;) 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医疗设备维修服务资格,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9 至 2025-06-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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