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污水处理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9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预算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上述限价金额,将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江宁区卫健委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公卫单位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其他资格要求:如药剂中包含危化品的,投标人承诺危化品运输、存储、使用等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规定,具备相应许可证(如有)。如因投标人违规运输、存储、使用危化品等行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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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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