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浦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1(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林权类不动产地籍调查服务 1(项) 对浦城县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申请本集体林权首次登记的地籍调查;联户林权证分户发证需要开展的地籍调查;人民政府林权纠纷调处需要开展的地籍调查;人民政府林地征收需要开展的林权宗地变更地籍调查提供林权地籍调查及补充地籍调查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非小微企业参与投标。①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或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9 至 2025-06-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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