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9项目概况
受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委托,对[350601]FJJL[TP]2025001-1、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二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被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FJJL[TP]2025001-1
项目名称: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895,16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15020400-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 |
1(批) |
否 |
采购内容: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和分中心2025年日常养护用工服务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
1,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响应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清晰完整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29至2025-06-0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06-05 09: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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