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国际公司孟加拉电缆地层测试器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国际公司孟加拉电缆地层测试器租赁项目,招标人为中油测井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油测井国际公司孟加拉电缆地层测试器租赁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背景概况: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国际公司孟加拉电缆地层测试器租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油测井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油测井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孟加拉电缆地层测试器租赁等服务。

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孟加拉等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外工作地点,根据生产需要,作业区域可能交叉。

服务标准:租赁的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服务期限:交接后且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交付时间:完成合同签订且承租方提出供货通知后30天内按要求将租赁设备送达交货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或国内其它港口。

租赁预算:预计费用200万元(不含税)。最终结算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招标结果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租赁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招标范围为:中油测井国际公司孟加拉电缆地层测试器租赁。2025年预计给孟加拉等作业区各租赁电缆地层测试器2套,每套仪器包含1套地面系统、1串井下仪器以及配套设备。最终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供货。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相关资质与业绩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设备(与投标设备型号(技术指标)一致或同类型设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的测井成功作业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客户认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二)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有效性

参与投标/谈判的服务商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中的一项:

1.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库外服务商;

2.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库内合格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谈判当日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自拟。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五)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六)财务状况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不抵债否决投标),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禁止投标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不接受分包参加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八)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出厂年限(自设备出厂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不超过2年(提供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九)交货期

交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其他要求

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近一年内未出现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情况。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5月29日19:00至2025年6月5日23:59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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