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钢板桩租赁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1.1在建铁路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钢板桩租赁 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Ⅹ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姜堰区和高岗区境内,主要涉及4个乡镇(元竹镇、新街镇、张甸镇和大泗镇)、4个行政村,线路起自DK241+049.74.( 1832#墩),至一分部终点通泰扬特大桥2339#墩DK258+130,线路长度17.08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双线桥梁17080.26延米/1座;道床现浇部分及轨道板安装34160.52延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板桩

6米

420

2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板桩

9米

80

3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板桩

12米

470

4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板桩

15米

200

5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板桩

21米

180

6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管柱

609mm

220

7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钢管柱

820mm

650

8

北沿江一分部

GBZZL-01

H型钢围檩

400*400

150

合计

       

2370

2.2.2 招标方式:采用询价比价采购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2.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4.2.4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本次询价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询价比价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5.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05-29 08:00至2025-06-0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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