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监测招标公告

2025-05-29
1、苏州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的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已经由苏数据项建【2025】5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湖苏州辖区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市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本项目清淤规模约1143.96万立方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监测合同估算价约168.26万元。

(3)工期: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资料和相关协议满足要求后90日历天内完成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需要的水土保持报告。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期间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4、本次服务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SDJ.CL2025-13-4、E3205010304043312003001

太湖苏州辖区生态清淤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监测

168.2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独立完成水土保持的方案编制及监测工作。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执业资格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总监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业绩:/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00:00至2025年06月06日23:59;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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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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