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焦煤2025-2026年度采掘核心设备及配件采购(乳化液泵站系统)框架协议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2025-05-28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焦煤2025-2026年度采掘核心设备及配件采购(乳化液泵站系统)框架协议入围项目。

1.2采购人: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乳化液泵站系统及配件(包含:煤矿用乳化液泵站、水处理系统、配液站、供液站、高压过滤站、回液过滤站、变频器、配电开关等的成套供液系统),本次采购不分标段,仅列举以下代表机型作为入围评审依据,不代表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需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产品参与本项目,不得提供国家淘汰或即将淘汰的技术产品。

序号

货物名称

参考型号规格

1

煤矿用乳化液泵站

BRW630/37.5(或BRW630/40)三泵两箱

2

配套水处理系统、配液站、供液站、高压过滤站、回液过滤站、变频器、配电开关等的成套供液系统

具备进水过滤、乳化液浓度在线监测、变频调压等智能化监测控制及显示功能的成套系统

2.2入围期限:自入围之日起至下次入围供应商确定止(原则上为24个月)。

2.3拟入围供应商数量:3-5家,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的60%确定,四舍五入取整数。

2.4采购策略:采用“两阶段”采购策略,第一阶段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形成入围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为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采用多轮谈判的方式:通过对产品整机分项、部件分项、外购件、自制件、配套件等多维度进行横向纵向对比,从技术配置、材质、工艺、功能性能、原材料成本、制造加工成本、装配运输成本等环节,以供应商原材料及主要外购配置件采购价格、焦煤历史采购价格、供应商近两年销售价格为基准展开设备价格、技术联动谈判。通过产品组件拆分、零件拆分及常用件、易损件配件评比,从零整比、装备图册和配件完整性、描述规范性、配件材质、工艺、精度、重量、生产周期、供货周期等环节,以供应商配件历史销售价格、焦煤历史采购价格为基准展开配件联动谈判,同时考虑设备的通用性归集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阶段综合评级:

100≥合计得分>90,评价为满意度A级;

90≥合计得分>80,评价为满意度B级;

80≥合计得分>70,评价为满意度C级;

70≥合计得分>60,评价为综合评比不推荐级;

合计得分≤60,取消本标段谈判资格。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或使用单位。

2.6质保期: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24个月(设备)。

2.7付款方式:

设备付款方式: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签收全额增值税发票起,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安装投运且正常运行起,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正常运行满90日,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质保期为设备安装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期满后,若无质量纠纷,次月支付合同总价的10%。

配件付款方式:原则上代储代销配件出库使用挂账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非代储代销配件合同签订/下订单后,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生产所投规格产品的设备与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2)供应商须是乳化液泵站(三泵两箱)、配液站、供液站、高压过滤站、回液过滤站的生产制造企业,并具有所投产品的整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供应商须为证书持证人)

(3)供应商须提供水处理系统、变频器、配电开关、配套防爆电动机、智能化控制部分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控制系统及变频器、配电开关、配套防爆电动机应提供防爆合格证。若为外协厂家生产,还应提供外协设备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外协厂家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为外协厂家生产,需提供外协厂家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须对智能化控制系统软件明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开放通讯协议,免费升级软件,提供相应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本项目开启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须承诺提供“《配件代储服务承诺书》”(不低于50万元的配件长期代储服务,同意接受采购方配件采购采用代储代销的模式,对于非标配件,因产品技术、质量升级而更新的替代件(指相同规格、结构、功能、组成,且技术、质量不低于原件),新增编码价格与原件一致)(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7)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公告发布日)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至少具有3份且与不同采购人签订的完整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合同需显示签订日期、产品规格、盖章页等核心条款,所有证明材料不得有任何遮挡;

(8)财务要求:不要求;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其他禁止情形:母子公司资质互用。

3.4本次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从2025年5月28日17:00起至2025年6月4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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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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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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