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预制混凝土方桩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29公告截止时间:2025-06-01 18:00:00
1.询价内容
(1)询价内容: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预制混凝土方桩询价采购,
需求清单如下:
材料需求计划表
工程名称: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规则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控制单价(元) |
不含税控制总价(元) |
税率 |
税额(元) |
含税控制单价(元) |
含税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1 |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 |
400mm×400mm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米计算 |
m |
5760 |
168.14 |
968495.58 |
13% |
125904.42 |
190.00 |
1094400.00 |
|
合计 |
5760 |
968495.58 |
125904.42 |
1094400.00 |
(2)交货期:以我司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3)供货地点:南港工业区排水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海滨大道河道北部排海出口附属工程施工现场(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南港航运服务中心旁)。
(4)品牌要求:无。
(5)支付方式:每月21日办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工作,每月结算量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为准。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每期结算后,6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97%,剩余3%用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或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产品、票据等,贴息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2.2须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2.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2.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
2.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相关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2.7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生产商/经销商)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即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8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企业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所代理品牌授权书,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9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提供产品使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2.10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询价函及采购询价文件的获取
3.1采购人于2025年05月29日-2025年06月01日购采购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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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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