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谈判公告
2025-05-29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中翼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 | |||||||||||||||||||||||||||
(三)资金来源: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供应商需要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检测后48h内进场,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GB/T16129-199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二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014等国家及地区现行规范要求完成四个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工作,相关检测报告需要在检测通过后的一周内出具,需提供检测报告6份。
其中呼和浩特新机场的机务、航食、基地(分为综合保障基地、生产运行基地两个项目)单独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单独出具报告,报告要求满足项目验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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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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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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