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区上海路改扩建工程项目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约39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设计费最高限价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下浮30%,施工费最高限价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16年版)不下浮
采购范围:汇川区上海路改扩建工程项目沿线涉及到的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设计及施工
建设工期:24个月
建设地点:汇川区上海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一般资格条件;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供应商响应文件仅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印鉴,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①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注,以及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须加盖审计机构章);
②供应商内部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③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④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供2024年6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②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范本);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响应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丙级,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备电力或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00至2025年06月0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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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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