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2026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动环监控前端设备维保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2026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动环监控前端设备维保服务框架采购。本次采用框架+订单形式,预估金额294.3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框架合同签订金额按采购份额预估金额签订。

采购内容:贵州电信动环监控系统共涉及2287个ABCD类局站,分布在全省各地市(州)、县、乡(镇)、村接入网网点,动环监控系统运维涉汲服务器维护、服务器与采集器通信、末端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端局侧的硬件维护、新开局站或设备的数据配置、协议开发及调试、告警测试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2026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动环监控前端设备维保服务框架采购

维修、维护服务

/

2943600

贵州省范围内指定地点。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中标人

中标份额

实施地域

第一中标人

60%

贵阳、遵义、毕节、铜仁、黔东南;

第二中标人

40%

安顺、六盘水、黔南、黔西南


    1.2.12025年-2026年中国电信贵州公司动环监控前端设备维保服务框架采购中标人数量如下: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中标人数量2人:

1、如有效投标人数≥3,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1中标候选人为第1份额(60%)中标人,第2中标候选人为第2份额(40%)中标人。

2、重新招标后,如有效投标人数≥3,综合评分由高到低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1中标候选人为第1份额(60%)中标人,第2中标候选人为第2份额(40%)中标人。

3、重新招标后,如有效投标人数≤2,综合评分最高第1名中标候选人为全部份额(100%)中标人。

4、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按顺序递补(有其他中标候选人)或按其他中标人中标比例分配(无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该份额作废或重新招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项目采集器、开关电源、UPS、空调、油机、蓄电池(组)、传感器(温湿度、水浸等)维保服务均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2个份额,具体如下:

份额一:项目预估金额的60%,即合同金额的176.616万元(不含税),服务区域:贵阳、遵义、毕节、铜仁、黔东南;

份额二:项目预估金额的40%,即合同金额的117.744万元(不含税),服务区域:安顺、六盘水、黔南、黔西南。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5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5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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