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量核算平台(江苏科技大学教务系统功能模块二期开发功能提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量核算平台(江苏科技大学教务系统功能模块二期开发功能提升

项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80万元 , 招标人

为江苏科技大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量核算平台(江苏科技大学教务系统功能模块二期开发功能提升项

目)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量核算平台(江苏科技大学教务系统功能模块二期开发功能提升项

目)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

1.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授权代

表缴纳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和社保证明);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或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加盖公章),或其银行出具的本项目的资信证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1.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

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

公章;1.7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查询的、自本采购公告

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截图(截图须加盖公章);

1.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

标办法与标准。

(5)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

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30 08:30到2025-06-0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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