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州燃气公司餐饮食堂材料及食堂易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1、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项目概况: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所辖4家惠州燃气公司(江北、三栋、桥西、仲恺)食堂,通过市场公开招标形式引进优质材料供应商。

根据往年4家食堂材料供货数据,本次采购总金额估算合计:约300万元。

供货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送货地点: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指定惠州市各食堂。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所辖4家惠州燃气职工食堂材料配送,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类(蔬菜、水果、肉、海产品等)和冻品类、粮油、调味料、干货等食堂材料及洗涤剂、低值耗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深圳市能源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餐饮管理分公司所辖4家惠州燃气公司食堂。

江北食堂: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西区1号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预估金额13万元/月)

三栋食堂: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福长岭山猪坳惠州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预估金额3万元/月)

桥西食堂: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南路16号惠州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预估金额5.5万元/月)

仲恺食堂: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大道中106号阅立大厦10楼。(预估金额3.5万元/月)

在合同期间,由于招标人业务拓展而新增惠州市内的食堂材料送货服务,由中标供应商进行送货服务。

拟确认1家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2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3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2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提供声明函,见格式1-10,加盖公章或电子章。)

5.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深圳能源集团系统内无任何不良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 近10年内有一项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食堂材料供货业绩合同,年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能清晰体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签字日期等信息的合同复印件、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原件备查)。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29 日09时30分至2025年 6 月 9 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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