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日光灯管等材料招标公告
2025-05-29公告截止时间:2025-06-02 16:00:00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1.1.项目概况
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起点(本项目桩号为K27+898.117,对应现状国道G325桩号为K94+623)位于鹤山市址山镇北侧接现状国道G325,路线经鹤山市址山碧桂园南侧、址山中学北侧、四堡新村、新村,然后进入开平市月山镇,在月山镇仁山水库南侧前行,跨越省道S273,在金居村南侧前行,跨越县道556后进入翠山湖工业园区段,沿翠山湖大道穿过翠山湖工业园,经沙塘镇依次跨越省道S274,镇海水、开阳高速公路,然后路线往南经汤口镇,终点在赤坎镇与塘口镇交界处严边村附近接回现状国道G325(本项目桩号为K62+356,对应现状国道G325桩号为K126+119),本项目路线全长约约34.46km。其中鹤山段长约4.17km,开平段长约30.29km。根据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4处,主线设置桥梁6355.7米/26座,主线桥占路线比例18.4%,涵洞通道72处。
其中翠山湖工业园路段K44+700~K49+300,全长约4.6km,为先行段。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该路段两侧增设辅道工程。此外考虑到镇海水大桥和沙塘互通为本项目控制性工程,应优先组织施工,也将镇海水大桥和沙塘互通纳入先行段范围。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33.0米,其中,翠山湖工业园路段主线两侧设置辅道。“主线+辅道”路基总共60m宽。
1.2.询价内容
1.2.1.本次询价的标的:日光灯管等材料,品种、型号、数量等详见附表
1.2.2.交付时间:自采购确认函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
1.2.3.交付地点:中交四航局国道G325线鹤山址山至开平塘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施工现场询价人指定地点。
1.2.4.本次询价的各项物资,本次询价的各项物资,使用于国内重点项目,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1.2.5.本次询价的供货范围和工作范围如下:包括本批次询价价的各项物资的生产及制造、包装、至交付地点的运输及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工作。
1.2.6.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2.7.询价编号:FA00000291389(G325-CPCG-2025-008)。本项目共1个包件。报价人提供一个唯一报价。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生产/供应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2.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材料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2.4.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2.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报价人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2.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2.8.其他要求:
2.8.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2.8.3.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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