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四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四期)设计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东注资、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2.1.2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宣化区全域范围内新建30兆瓦屋顶光伏项目。2.1.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签署了验收报告至合格止。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施工期的设计技术服务从正式开工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止;竣工验收期是指签署了验收报告至合格。2.1.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8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招投标。2.1.9本招标项目宣化区整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乡村振兴项目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批字【2022】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东注资、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旭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完成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两个及以上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对此做出承诺;③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设计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注册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0 09:00:00:00至 2025-06-05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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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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