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遥感影像统筹(2025年度)三期的招标公告
2025-05-29最高限价(元):标包1:2243070.50,标包2:674611.30,标包3:4597560.00,标包4:1114908.30,标包5:1334569.50,标包6:669200.40,标包7:1232000.00,标包8:350000.00,标包9:1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A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243070.5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B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74611.3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C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59756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D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14908.3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E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34569.5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F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69200.4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7
标项名称: G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3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8
标项名称: H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9
标项名称: I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2: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3: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4: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5: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6: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7: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标项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登录后查看)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只需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需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⑥.1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⑥.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2: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3: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4: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5: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6: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7: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标项8: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标项9: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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