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反应器采购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反应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
反应器(R-101A/B)2台、反应器(R-102)1台 技术标准: 按《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反应 器采购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质量要求: 按《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反应器采购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 按《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烷基苯装置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反应器采购技术方案》要求执行 交货地点: 抚顺石化公司洗涤剂化工厂 交货期: 2025年8月10日 付款方式:送货到达买方指定的收货地点验收合格后,挂账当月扣除10%质保金,次月支付余款的90%现款。质保金待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回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以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为准)。 4、具有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5、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8位分类编码23030101加氢反应器)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8位分类编码23030101加氢反应器)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5月 29 日 18 时至 2025 年 6 月 4日 20 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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