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石化公用工程部超滤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石化公用工程部超滤膜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超滤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简称华北石化)采购除盐水装置及循环水排污水装置的超滤膜,该物资将用在除盐水装置及循环水排污水装置。

2.2 招标产品范围:详见下表:

物料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数量(件)

备注

1

超滤膜

102

 
 

2.3 交货地点: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指定地点(河北任丘)。

2.4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分两批送货,在收到招标人订单通知之日起,15天内先送34件,另外一批是根据甲方需求时间进行送货,两批货物自合同履约之日起1年内全部货到现场。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

本项目允许制造商、代理商参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制造商自身参与投标的,不能再授权其他代理商参与投标。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企业经济效益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应提供3年(2021-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代理的超滤膜制造商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发票为准),完成过至少1个1万立方米/天及以上超滤膜工艺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包括超滤膜更换或超滤膜工艺成套设备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部门章的用户评价或验收证明(验收单),且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项目的规模及基本情况,无法反映的认定为无效业绩。

3.5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3)投标人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产品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者有欺骗或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

(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6)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4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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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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