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租赁公交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盲区监控)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租赁公交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盲区监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品目号

品目

名称

车辆数

最高预算单价(含税)

2年最高预算总价(含税)

服务期限

1

租赁公交营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盲区监控)系统项目

1

盲区监控系统的设备年租金

105部

400元/部/年

84000元

服务期自成交供应商收到验收确认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二年。

2

盲区监控系统的年服务费

105部

1980元/部/年

415800元

/

设备押金

105部

1000元/部(仅报价,不做评分)

105000元

(仅报价,不做评分)

最高单价限价(品目号1+品目号2)合计

2380元/部/年

2年最高总价限价(品目号1+品目号2)合计

4998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1.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磋商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注: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