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海岛公园绿化美化项目(退化林修复)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2025年海岛公园绿化美化项目(退化林修复)已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海岛公园绿化美化项目(退化林修复)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枸杞乡干斜村、龙泉村、石浦村、乌沙村、大王村、庙干村等退化林,总面积4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林地清理、挖穴、栽植等。建设地点:嵊泗县枸杞乡。

2.2招标范围:枸杞乡干斜村、龙泉村、石浦村、乌沙村、大王村、庙干村等退化林,总面积400亩并结合作业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09.156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应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注:专业名称中含有“园林绿化”、“林业”各关键词且属于工程施工类的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均应视为在资格范围内,设计类职称不属于资格范围。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至少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退化林修复等山体造林工程)施工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万元。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5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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