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钢材)项目(重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钢材)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预算且批复,项目业主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北段SHSG04标项目部(即合同签订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北段SHSG04标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北段SHSG04标项目部需求,计划采购钢材一批。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合同主体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台州北段SHSG04标项目部。招标范围如下: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盘圆

HPB300Φ6

40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涌泉镇甬台温高速4标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盘圆

HPB300Φ8

40

 

盘圆

HPB300Φ10

1700

 

盘圆

HPB300Φ12

300

 

圆钢

HPB300Φ30

30

 

盘螺

HRB400Φ12

200

 

螺纹钢

HRB400Φ12

3400

 

螺纹钢

HRB400Φ14

60

 

螺纹钢

HRB400Φ16

600

 

螺纹钢

HRB400Φ18

80

 

螺纹钢

HRB400Φ20

150

 

螺纹钢

HRB400Φ22

1300

 

螺纹钢

HRB400Φ25

400

 

螺纹钢

HRB400Φ28

1400

 

螺纹钢

HRB400Φ32

300

 

工字钢

20a

60

 

工字钢

18

80

 

工字钢

16

40

 

工字钢

14

120

 

注:清单中数量是为暂定的数量,最终采购数量根据具体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2.3交货期:在收到甲方供货订单后7日内向甲方交付。

2.4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国内工程项目的钢筋和型钢供货业绩且单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单个合同须同时体现钢筋和型钢的供货内容)。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有下列证明文件之一亦可: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品牌代理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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