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萧县城区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萧县城区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60(万元/年)

最高限价:460(万元/年)

采购需求:维护72条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约12682杆、电缆536561米、箱变73台、控制柜403台(含楼宇亮化、凤山隧道、岱湖公园、龙山公园、龙河景观带、高铁站火车站广场、公园品质提升等照明、亮化设施)隧道消防泵站1套;高、低压配电室各1套;隧道设施全套;喷泉配电室1套;喷泉控制柜12个;旱喷4套;景观、水幕喷泉各1套。对上述路灯、箱变、控制柜照明亮化设施开展年度运行维护劳务、维修材料、灯杆保护清理、部分老化设施更换等工作。维护路灯所现有路灯控制系统及路灯监控终端。对上述养护范围内所有路灯加装单灯控制器,实现精细化管理,并达到节能减排的双碳目标。项目服务第三年过程中增加部分萧县公园游园亮化设施维护,增加部分的维护期限为2027年11月21日至第三年服务期限到期日,包含城区公园、游园及景观带内庭院灯1893盏(其中太阳能96盏),射树灯及埋地灯1125盏,草坪灯985盏,配电柜45个,灯带1540米,电缆约7.2万米。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3年,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合同首签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续签订服务合同,每次延续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4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若为大型企业,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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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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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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