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纳米产品服役性能检测中心场地租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 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纳米产品服役性能检测中心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3.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

4.项目预算:600万元(人民币)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6.采购项目内容: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本部园区3栋1层、2层部分场地租赁2年的租赁费用(含物业管理费等)

7.采购项目要求:

一、为满足广纳院纳米产品服役性能检测中心场地要求,租赁场地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范围内,处于交通便利地段,周边区域应具备支持纳米领域检测检验服务发展的产业环境,有利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技术服务;优先选择以纳米科技或新材料领域检测技术、实验室服务或相关上下游产业为核心的产业园区或科技片区。

二、场地面积不低于3500平方米,单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要求在一栋楼内,不宜分散),以满足检测中心实验、办公、检测等业务需求。场地需具备灵活的空间划分能力,以适应不同功能实验室、办公及设备安置需求。

三、租赁场地层高、层重等建筑参数标准可满足材料类研发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设施建设,楼体承重能力需符合大型检测设备的安装要求每平方不低于1吨,层高需满足小试/中试设备安装及通风系统要求不低于6米。

四、要求楼层配备电梯客梯不少于4台,货梯不少于2台,方便检测中心仪器设备搬运和客户出行直达租赁楼层和地下室。

五、提供一定数量的地下车位,按照面积配套相应车位,方便检测中心职工和客户出行,园区合计不少于1000个车位与租赁场地的交付。

六、园区环境绿化设施良好,无污染源干扰,确保实验室环境洁净。公共区域需满足行业交流、会议室、报告厅等学术交流需求。

七、实验室需配置独立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满足实验室特殊需求。

八、供应商提供的场地权属清晰,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或备案文件证明。

九、实验室区域可配备380V用电,电力容量满足实验设备及办公设备同时运行需求,还需配备应急电源系统。

十、场地需有地下室可供设置实验废水处理机房,屋面需有空间摆放空调主机、风机等设备,承重满足每平方不低于1吨。

十一、场地全覆盖网络、电话及移动通信信号(含电梯、地下室)。视频监控覆盖全实验区域(含走廊、出入口等),并配备门禁系统。

8.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登录后查看)

10.租赁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两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视供应商在两年内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若履约考核达到优良且采购人同意继续该项目的,该合同最多可再延续一年,服务总时长达到36个月后,合同自动终止,续租租金按照合同标准租金执行,不再享受租金优惠。

11.领取单一来源文件时间:

时间: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6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