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抗震支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9洛阳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抗震支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
2、项目名称:洛阳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抗震支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399744.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DH2025-097 |
洛阳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抗震支架采购项目 |
399744.00 |
399744.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周山大道与景华路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仅涉及工人文化宫东北侧新建文化宫综合活动中心、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3248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82㎡,地下建筑面积18898㎡。本次主要采购项目所需的抗震支架(含安装到位)(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采购范围:洛阳工人文化宫提升改造抗震支架采购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货、运输、安装;
5.3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5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达到使用状态;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贯彻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考《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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