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9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家朋乡境内,地处皖南山区,靠近皖江城市带,距绩溪县城直线距离约35km,距宣城、黄山和铜陵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80km、80km、125km,距离南京市、合肥市、上海市直线距离分别为200km、235km、275km。
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额定水头583m,电站距离500kV黄山二变电站距离约65km,电站接入系统便利,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华东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设计年发电量14.00亿kW·h,设计年抽水用电量18.70亿kW·h,综合效率约75%。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洞室群和地面开关站等。
上水库位于绩溪县荆州乡石门亭河支流松烟塘沟,坝址位于松烟塘上游约400m处,设挡水坝一座,上水库不设溢洪道。上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48平方千米。上水库正常蓄水位988m,死水位955m,调节库容745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趾板处)90m,坝顶长度395m,坝顶宽度10m。上水库主要布置有大坝、进/出水口、环库公路等。
下水库位于绩溪县戈溪河上游左岸支沟党坑河,坝址位于家朋乡胡田村村口处,设挡水坝一座。下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99平方千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96m,死水位362m,调节库容731万立方米。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趾板处)95m,坝顶长度504m,坝顶宽度10m。大坝右岸设置竖井式泄洪洞及泄放洞。水库主要建筑物有大坝、竖井式泄洪洞、泄放洞、进/出水口、库岸公路等。
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位于上、下水库之间的山体内。输水系统总长约3693.3m(沿4号机),其中引水系统全长约2061.8m,尾水系统全长约1631.5m,电站距高比为5.77。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开发方式,主副厂房洞室开挖尺寸为178.0m×24.5m×57.5m(长×宽×高)。
2.2 计划工期
总工期:188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起算至全部机组投产发电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以监理人下达的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厂房开始开挖日期:2025年12月28日;
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日期:2029年12月31日;
全部机组投产发电日期:2030年8月31日;
计划竣工验收日期:2032年2月29日。
2.3 招标范围
承包人应在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征地红线范围内,在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负责安徽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总承包管理;
(2)招标设计、施工详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含现场服务、以及所需的科研试验);
(3)施工辅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拆除及恢复;
(4)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5)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和材料采购、保管、运输及验收;
(6)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不含环水保监测);
(7)安全监测工程;
(8)工程信息化数字化;
(9)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
(10)工程验收、达标投产及创优;
(11)保修期限内的质量保修义务;
(12)爆破安全监理;
(13)初期蓄水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上述工作范围应为实现工程总目标并满足电站各枢纽工程安全性、功能性等需求而建设完成的所有工程项目。
2.4 本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5 中标人数量: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承担和保障本招标项目如期完成相匹配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EPC总承包的能力。
3.1 投标人在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方面还应同时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3.1.1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的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 3 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3.1.3 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已完成(以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或完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单个项目总装机不小于900MW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业绩;
注:(1)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并包含勘察设计工作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但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中其承担的工作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该业绩若是联合体承接的,还需提供相应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为准;(2)主体工程是指电站中直接参与能量转换、存储和发电的核心设施与结构,主要包括水库、输水系统、发电厂房、机电设备系统等。(3)以上业绩应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或完工/竣工验收资料,上述文件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补充核准文件或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等。
3.1.4 组织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要求
3.1.4.1本招标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工作性质、工程特点等组建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1)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岩土工程),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担任过单个项目总装机不小于900MW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2)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岩土工程),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担任过单个项目总装机不小于900MW抽水蓄能电站(或常规水电站)主体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3)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担任过坝高不小于70米的面板堆石坝工程,或长度不小于260米的斜井开挖工程和跨度不小于20米的暗挖洞室的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职务。
3.1.4.2上述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设计负责人除外)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至本项目。除特别说明外,上述人员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且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担任相关职务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体现相关职务姓名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未体现姓名、项目规模,投标人可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相关职务身份、项目规模的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3.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9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24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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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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