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2025年清洁生产审核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项目名称: | 锦州石化公司2025年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公告 |
项目概况: | 2.2 功能用途:对锦州石化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3 服务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5标段划分:/ 2.6 标准及规模:满足(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6年7月1日);(3)《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第38号令);(4)《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24 号);(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6)《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7)《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2020]27号);(8)《辽宁省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辽环发[2006]78号);(9)《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订 技术导则》(HJ469-2009);(10)《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技术导则》(GB/T 25973-2010);(11)《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12)《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1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行清洁生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60号);(14)《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 2.7 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 2.8 报价轮次:1轮报价(开标价即为第一轮报价)。 2.9 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含税)。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2. 报名响应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有石油和化工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扫描件) 3.2.3 财务要求:没有资不抵债(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证,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适用服务类项目) 3.2.5人员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3人及以上,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环评工程师5人及以上,需要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生态环境部备案系统截图。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5月29日17时至2025年6月4日17时内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