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六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港城际站前六标项目工程已由河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港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六标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石港城际站前六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防抛屏、防护网、桥面栏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工程SHCG-6标,施工里程DK181+754.56~DK227+593,正线长度45.838km。其中路基段3段,共4.87km,占线路总长的10.6%;桥梁3座,共40.968 km,均为双线特大桥,占线路总长的89.4%(其中特殊孔跨10处,(32+48+32)m连续梁3联、(40+64+40)m连续梁1联、(40+64+64+40)m连续梁转体1联、(48+80+48)m连续梁2联、(72+128+72)m连续梁2联、1-56m简支拱梁1孔);框架桥5座,共1823.48顶平米;涵洞5座,共350.07横延米;车站3座(黄骅新站、渤海新区西站和渤海新区站)。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防抛屏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万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垫资能力不低于投标报价的50%(具体金额在承诺书中明确),垫资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 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 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2023年、2024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国家或铁路大型工程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出具证明单位要求与供货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对应)。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防护网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需要提供自有生产设备证明材料(采购合同、现场照片等方式)。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垫资能力不低于投标报价的50%(具体金额在承诺书中明确),垫资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 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 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2023年、2024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国家或铁路大型工程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出具证明单位要求与供货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对应)。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桥面栏杆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需要提供自有生产设备证明材料(采购合同、现场照片等方式)。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垫资能力不低于投标报价的50%(具体金额在承诺书中明确),垫资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有2023年、2024年(近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 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 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对应投标物资2023年、2024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国家或铁路大型工程项目同类投标物资的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需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出具证明单位要求与供货业绩中的使用单位对应)。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4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5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5年6月4日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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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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