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液压胶管及总成生产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2025-05-29

 

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液压胶管及总成生产成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液压胶管及总成生产成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高压胶管成套生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按照新厂区厂房设备、工艺布局及产能提升情况,公司拟购置2台钢丝合股机,1台单丝缠绕机,5台胶管冷冻机,1台缠解水布机,1条脱芯线,1台36锭钢丝编织机,3台24锭钢丝编织机,2台脱芯膨胀鼓,1条工业管扣压生产线,用于液压胶管的自动化生产。

(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所有生产线的设计、制造,验收、安装及调试,最终达到需方的生产标准。

2.2交货期: 120天

2.3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邹城金通橡胶有限公司

2.4报价方式及其他:投标报价包含货物的设计、制造,验收、安装及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5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6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结算方式:银行承兑;预付款中标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循环付余款(不包括质保金)的30% ,每月最多付一次,尾款不足20万元的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到期后达到付款条件时一次性付清。 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报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必需的生产设施、相应的检验检测手段、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营业年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相关国际质量认证标准,并能够保证产品生产制造的合法性、使用过程的安全性、操作技术的可靠性;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机制;                             

2、报价人须具有液压胶管及总成生产成套设备制造或维修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5、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等资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时查验原件的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5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照以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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