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明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明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5万元

最高限价:30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彩色超声两台,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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