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人家07地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5-05-29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嘉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人家07地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TS-G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博阳路以东、环山东路以南,主要包含景观设计:泰山人家07地块、03地块、04地块、09地块共4个地块的方案设计。07地块施工图设计、样板小院及空中花园样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 3.施工内容:西入口两侧市政绿化整改及停车场施工、中轴示范区景观施工、07地块大区景观施工以及07地块区域内样板小院、空中花园景观施工等。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与本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13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30万元,工程施工费4900万元;工程施工费费率:96%)。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1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领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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