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鹿寨县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检测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2025-05-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寨县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检测已由鹿寨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9-450223-89-01-689822(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鹿寨县联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0.0万元 0.0% 私有资金 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 0.0万元 0.0%
财政资金 0.0万元 0.0%  
其他 203.849795万元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鹿寨县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E4502002821021990001
    建设地点:鹿寨县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项目规划用地64458.31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近期用地35074.31平方米、远期用地29384.00平方米。拟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d(含化工废水1万立方米/d、其他污水2万立方米/d)、远期规划日处理规模 6万立方米/d。建、构筑物包括:(1)化工废水处理建、构筑物:絮凝沉淀池、调节池、事故池、臭氧催化氧化池、芬顿氧化组合池、沉淀池、生物滤池、禁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等:(2)其他污水处理建、构筑物: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A/A/0 反应池、二沉池、除磷沉淀池、深床滤池、紫外消毒渠、巴氏计量槽、回用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鼓风机房、机修间、进出水水质监测间、柴油发电机房及配电间、除臭系统、门卫室、综合楼: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同时建设配套管网25423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构筑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室外附属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03.849795万元
    检测服务期:1200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203.85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按照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2002821021990001001,标段(包)名称:鹿寨县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污水管网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专项检测项目: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不限于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静力、动力触探检测等检测项目),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2)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检验,墙体材料检验,简易土工检验,防水材料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漆、涂料、玻璃、石材)性能检验,建筑节能检测;(3)其他:基坑监测、防雷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资质范围,且投标人具有(1)具有省级(含)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乙级及以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2)具备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联合体成员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05月2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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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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