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5-29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暨灭火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3〕989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33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298平方米,其中包括执勤楼、气防站,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特种车库,化工训练装置等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7852.38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基地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机场东路与长兴大道路交口,占地面积约40亩,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属于特勤消防站,总建筑面积约为133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298平方米,其中包括执勤楼、气防站,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特种车库,化工训练装置等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土建工程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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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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