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医学中心配电室供货安装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25-05-29本招标项目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医学中心配电室供货安装项目 重新招标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莱山区凤凰大街以南,凤凰西路以东,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以北,万光福园小区以西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莱山区凤凰大街以南,凤凰西路以东,烟台毓璜顶医院莱山院区以北,万光福园小区以西。规划占地面积45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300平方米(其中地上约77300平方米,地下约146000平方米);其中:康复用房A、B座地上 13层,建筑高度53.65米; 康复用房C座地上 7层,建筑高度30.20米; 康复用房D座地上 4层,建筑高度18.88米; 配套康复服务用房地上2层,建筑高度10.9米; 配套医疗用房地上4层,建筑高度19.18米;地下4层,本项目为暂估价招标。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标人可提供更优惠的供货安装期)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制作安装,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2.5 招标范围:烟台毓璜顶医院老年照护康复医学中心配电室供货安装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 计划投资额:人民币约9622282.67元。
2.9 质量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须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以两者中最后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之日起两年(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承修类五级及以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无严重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一“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资质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3.7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仅对采购清单序号1-45、68-93、110-118做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9日 16:00至2025年06月03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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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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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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