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安盟森林消防支队阿尔山市大队阿尔山市中队营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9

兴安盟森林消防支队阿尔山市大队阿尔山市中队营房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兴安盟森林消防支队阿尔山市大队阿尔山市中队营房改造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以蒙森[2025]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兴安盟森林消防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森林消防支队阿尔山市大队阿尔山市中队营房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阿尔山市温泉街北路24号。

3、建设规模及内容:

室外部分:①营房外立面改造,②地面硬化,③附属设施升级改造(车库外立面、车库门、门卫室、电动大门、围墙等);

室内部分:①对房间布局及功能进行改造。

隐蔽工程部分:①供电设施线路改造,②水暖管道更换及重新铺设改造。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88万元,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8、计划建设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1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9、招标控制价:5603644.8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注册本单位,并提供近两年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量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各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上述人员应提供2024年至今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信誉要求: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严重失信行为、无行贿;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5、财务要求: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其他要求:(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2)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3)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全部由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4)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需办理CA锁。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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